評論:網約房不能變成“脫韁野馬”
“在網上訂房間,到了打開手機里的‘暢住助手’小程序實名認證,刷身份證就能開鎖入住,很方便?!本W約房作為一種新興的住宿業態,依托互聯網平臺進行房源發布、預訂和交易的住宿形式,以其便捷、個性化的服務,受到了越來越多消費者的青睞。
相較于傳統酒店,網約房有著獨特的優勢。在價格上,由于省去了傳統酒店的部分運營成本,如大堂、前臺等人員配置,以及裝修等費用,價格更為親民。在位置分布上,網約房遍布城市各個角落,不僅在熱門景區、商業中心周邊有大量房源,而且一些小眾街區、老城區也不乏其身影。為消費者提供了更多選擇。在個性化體驗上,網約房涵蓋了各種類型,既有充滿現代簡約風格的公寓,也有古色古香、極具地域特色的民居,還有專為親子家庭打造的童趣主題房等,能夠滿足不同消費者的住宿需求。
然而,網約房在展現諸多優勢的同時,其帶來的弊端也不容忽視。從經營資質來看,大量網約房處于無證經營狀態。開辦賓館需要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、衛生許可證,其房屋建筑、消防設備、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須符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》有關規定。但現實中,許多網約房并不具備相應經營資質,成了“三無”賓館。
在安全管理方面,不少網約房的消防設施嚴重不足,疏散通道也不暢通,消防安全得不到保障;部分網約房缺乏專業的清潔團隊和嚴格的衛生標準,床單、被罩更換不及時,房間打掃不徹底,給住客的健康帶來隱患。此外,網約房線上展示與實際房源不符的情況屢見不鮮,退訂規則也常常不清晰、不合理,消費者遇到突發情況想要退訂時,往往會遭遇高額違約金,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。
目前我國在網約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尚不完善,存在諸多空白和模糊地帶,導致監管部門在執法過程中缺乏明確依據。因此,應盡快制定專門針對網約房的法律法規,明確其法律性質、監管主體、經營資質、準入門檻、處罰標準等關鍵內容,為監管工作提供堅實的法律支撐。
監管部門需切實履行職責,形成監管合力。公安部門應加強對網約房的治安管理,督促經營者嚴格落實實名登記制度,加強對入住人員身份信息的核驗,及時發現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;市場監管部門要強化對網約房經營行為的監管,規范價格秩序,查處虛假宣傳、欺詐消費者等違法行為,維護市場公平競爭;衛生部門需加強對網約房衛生狀況的監督檢查,確保房間衛生符合標準,保障消費者的健康權益;消防部門要嚴格審查網約房的消防設施和疏散通道,消除火災隱患,確保消防安全。各部門應建立健全信息共享、聯合執法機制,形成監管合力,共同規范網約房市場秩序。
網絡平臺作為連接經營者和消費者的橋梁,應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,加強對平臺上房源的審核和管理。在房源準入環節,要嚴格審查經營者的資質,要求其提供營業執照、相關許可證、房屋產權證明等材料,并進行實地核驗,確保房源真實可靠。同時,平臺應建立健全信用評價體系,對經營者和消費者的行為進行信用記錄和評價,對信用不良的經營者采取限制房源發布、下架處理等措施,對消費者的惡意投訴等行為也進行相應約束,營造良好的交易環境。在加強監管和平臺管理的同時,也應注重引導網約房行業的健康發展。鼓勵經營者提升服務質量,通過提供特色化、個性化服務,打造品牌形象,增強市場競爭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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